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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一前一个礼拜,萧绪打来电话,约郑可心在肯德基见面——她作为学姐比郑可心早脱离高中苦海,成功成为了一名优哉游哉专注拉仇恨的大学生。

郑可心问她怎么这时候回来了,萧绪非常不要脸的说:“十月一人多啊,我就给自己提前放假了。”

小时候两个人玩在一块,净顾着在墙上画鸭子了,有意义的事一件没干,加上家庭缘故,郑可心活泼的时候萧绪总是沉默,萧绪的状况稍稍好转郑可心又长成了话少避人的德行。

两个人认识这么多年,硬是活成了最陌生的熟悉人。

而后萧绪跟着妈妈搬家,彼此的联系只剩下电话,她俩都不是热衷维系人际关系的性格,对彼此的更是情况知之甚少。

反倒是在萧绪离开林城上大学后才亲近起来,萧绪学了设计,上了大学把小时候憋屈岁月没能使用的外向一股脑掏出来,人脉圈子日益壮大,结识了一群前辈,开始利用专业知识挣外快。

宁致这个小财迷偶然听说,照猫画虎,折腾了一个寒假点亮了不少技能,跟在萧绪屁股后面开始利用课余时间接私活。

郑可心闲着也是闲着,除了做作业也没什么别的事情能打发时间,不玩游戏不追明星,更懒得经营早恋这种蛊惑人心的事,实在穷的只剩下时间。

渐渐地,萧绪若是活儿忙不过来,就会通知郑可心,每次回来都会叫郑可心出来见一面,永远都在肯德基,永远都要吃薯条蘸冰淇淋,无论什么季节。

许念念说晚上要做可乐鸡翅吃,郑可心惦记着,只点了一杯果汁。

萧绪照旧挑了靠窗的位置坐下,听见郑可心问:“好吃吗?”

“薯条蘸冰激凌。”郑可心指了指,“总看你这么吃,好吃吗。”

“我打小就这么吃你又不是不知道。”萧绪拿起一根薯条蘸了冰淇淋递给她,“这么多年你都没问过,怎么今天好奇了。”

郑可心把薯条咽了,如她所料,薯条是薯条味,冰淇淋是冰淇淋味,味道完全不融合。

之前许念念在家里炸薯条时她提过一嘴,说自己有个朋友吃炸薯条一定要蘸冰淇淋,许念念在吃这件事情上非常认真,大有研究课题的态度,听到什么神奇配方都想试一试,可惜当时家里没有冰淇淋,才搁置了。

今天一看到萧绪的标配,郑可心突然想起来。

虽然郑可心不觉得,但萧绪毕竟年长几岁,已经提早成年脱离林城,她嘴上不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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